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二、名词定义 1、“公司、建设单位”是指某某实业有限公司;2、“项目管理部”是指公司对施工现场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3、“主管工程师”是指从公司项目管理部派出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师,可兼职作为专业工程师;4、“专业工程师”是指从公司项目管理部派出的负责本项目某专业的工程师,行政上服从主管工程师领导;5、“公司现场工程师”是指公司项目管理部派出的主管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的总称;6、“项目部”是指公司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管理的组织;7、“总工程师”指公司总工程师;8、“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9、“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我公司同意,监理单位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11、“指定分包商”是指由我公司确定并与此签订合同的分包商;12、“指定供应商”是指由我公司确定并与此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三、编制说明 1、本《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中未含盖公司行政人事部、投资进展部、房产公司、物管公司及设计公司相关管理内容
2、计划财务部、预算造价部、开发部、合约部、综合配套部也仅涉及其与项目管理部相对接方面的工作内容
第一章第一节房地产开发管理组织构架建设项目及其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由多方责任主体参加,周期长,专业多
为使建设项目得以顺利进行,明确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并实施对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监督和考核,使建设工程管理科学、主动、有序、明晰,则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为此公司建立以总工办为核心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工程技术相关方面服务,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房地产开发管理组织构架图集团董事长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第二节总工办职能、职责总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工办),是在公司的领导下,集中讨论讨论工程项目的重大技术问题、贯彻国家关于建设开发的法律、法规、推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