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财政局:为仔细贯彻落实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促进就业和扶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 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脱贫 的工作要求,积极扶助城乡贫困人员通过就业实现脱困,促进和谐城市建设,提出我市 2024 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意见: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2024 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我市户籍;“”“”“”(二)城镇 零就业家庭 或 低保家庭 ,农村 低保家庭 ,农村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人口贫困线以下家庭,因病、残、单亲等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三)年龄在 16-25 周岁之间;(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承担任务院校2024 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我市共招生 370 人,学制均为 2 年(含半年顶岗实习)
其中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作为省级定点学校面对我市招高中毕业生 70 人;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作为我市定点学校面对全市招初中以上毕业生 300 人
三、招生及录用步骤2024 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实行个人报名与扶助对象所在街道(乡镇)推举相结合的方式
7 月底前,各县(市、区)按计划组织报名,完成认定和审核工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廊坊市二〇〇八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对象本人所在居委会(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其家庭情况和报名条件逐级把关,并实行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7 月 30 日前各县(市、区)填报《廊坊市二〇〇八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报名情况明细表》,加盖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公章后分别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