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群众监督指导意见紧紧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是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作用,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权益信息公开工作(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部署,凡依法应当公开的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权益保护的信息都要及时全部公开
要建立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权益保护信息内容,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检查执法、应急管理、举报办理等信息,特别是对有关地区、行业和企业存在的危险源和损害职工安全权益的情况,要及时告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落实防范治理措施
(二)拓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阵地,以及通过设立各类公告、公示栏和警示牌等途径,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防范知识和职工群众安全权益政策措施
要不断畅通基层信息传递渠道,特别要加强偏远地区和小微企业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扩大信息发布范围,为增强群众监督效果创造条件
(三)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和职工群众安全权益保护情况
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职工群众安全权益保护措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取得群众支持,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严格落实安全生责任制,公开责任落实情况,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第1页共5页(四)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损害职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