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方案范文(试行)教职工考核方案(试行) 教职工考核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老师队伍整体素养,激励广阔教职工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老师职业特点的教职工考核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3.激励先进,促进进展。4.客观公正,简单易行。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考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任、副主任、系部主任等组成。四、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员工。五、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老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高等学校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原则上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卑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2.教育教学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纪律、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教学方法、工作量等 8 个方面。4.学校管理人员、后勤宿管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院党委书记根据学年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科学分解,与院长、副院长、中层干部、专业部负责人、管理人员分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具体考核内容按学校制定的《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后勤宿管人员的考核按学校制定的细则执行。5.工作量 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量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进行考核。6.出勤情况 根据学校制定的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六、相关说明 1.考核结果是奖金分配、岗位聘任、培育培训、表彰奖励、合同解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职工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占教职工总数的 15%。学校将奖金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发放。2.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奖金不予发放。3.班主任津贴由学校按月考核发放。4.长期病假人员的奖金不得发放,短期病假人员的奖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学校酌情确定扣减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