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医保制度障碍的审计思考为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2024 年元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省要在 2024 年 6 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规划和部署,12 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明确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即六个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毫无疑问,这一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进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至 2024 年 8 月底,全国各地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并不理想。审计结果表明,仅部分省份对城乡医保政策进行了简单统一,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信息共享还是在人社、卫计部门内部运作。有半数左右的省份还没有对此项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一些省份还在等待观望,多数省份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理顺管理体制的问题上,部门之间存在分歧、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还有一些省份在管理体制上出现反复,省级整合文件迟迟不能出台,直接影响下一步统筹地区的具体实施。于是出现了国务院文件下发数月,多地还是没有实质性的城乡医保整合的现状。因为制度整合不到位,继续保持制度城乡分割、管理分散的局面,影响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障待遇,继续固化二元结构;主管部门仍然各自出台政策,导致制度碎片化;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联网不到位,管理服务系统效率继续低下,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时间长,老百姓怨言多。统筹信息系统重复投入建设,造成新的损失浪费;由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分设、管理分割,导致重复参保、骗保,利用管理体制上的漏洞,侵蚀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浪费。这一切,既不是医保政策出台的初衷,更不是广阔医保参保人和患者所同意看到的。深究制度整合不到位的根本原因,是顶层设计缺失。国务院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的内容很丰富,唯独没有明确城乡医保整合后的管理体制,即谁来管理整合的医保基金,卫生还是人社,还是别的部门?而是把管理权下放地方政府去考虑。于是,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管理的人社部门和负责新农合管理的卫生部门开始明争暗斗,站在各自的立场,都认为自己来管最合适。人社和卫生部门都依据国务院 3 号文件关于“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法律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的要求,分别提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