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学兴起的日本影响因素摘要:晚清以降,随着留日学人东渡与汉译日文书籍的涌入,一批反映西方现代思想的日语新词汇被介绍到中国,其中包含了诸如进化、文明、近世、国家、社会、国民等具有“一般思想史意义”的史学术语。新的史学术语的出现,为急切改变中国传统史学式微状况的晚清知识精英提供了必要的“概念工具”和“思想资源”,他们利用这些从日本借来的新名词思考和构建新史学,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话语的表述系统和书写模式,推动了中国史学近代化的进程。关键词:新史学日本影响因素日译新名词一、新术语的制造1.用纯粹日语翻译的。即日语原有的而非用汉字翻译,如 kaiketsu,keiken,ken-inaiyō,shūyō,shinsei,shijō,shuzoku。这些日语词后经中国留日学生翻译介绍到中国,它们的汉语意义为:kaiketsu→解决;keiken→经验;ken-i→权威;naiyō→内容;shūyō→宗教;shinsei→侵害;shijō→执行,shuzoku→种族。2.从传教士汉语文本直接搬移过去的。如:(1)民主,democracy(formerly,republican),一、丁韪良(W.A.P.Martin)1864 年在其《万国公法》中首度使用复合词“民主”,他将“republican”(formofgovernment)翻译成词组“民主之国”(minzhuzhiguo),以相对于“monarchic”(formofgovernment)或“junzhuzhiguo”“君主之国”。实藤惠秀则指出王芝在其 1872 年版《海克之谭》中以“民主”来翻译“democracy”。日语的翻译为“minshu”。古汉语用法可以做比:《书·多方》:“天惟时求民主,乃大将显休命于成汤”,谓民之主宰者,多指帝王或官吏。又见《文选·班固(典引)》:“肇命民主,五德初始”,蔡邕注:“民主,天子也。”(2)法律,17 世纪被耶稣会传教士用来翻译“law”(艾儒略,1623);1815 年马礼逊按此义加注,日语翻译为 hōritsu,请比较:《庄子·徐无鬼》:“法律之上广治。”又见《管子》:“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指刑法,律令。二、明胡应麟《诗薮·古体上》:“近体之政,务先法律”,指诗文创作所依据的格式和规律。三、元吴昌龄《张天师》第四折:“岂不知张真人法律精严,早仗剑都驱在五雷坛内,一个个供下状吐出真情”,指道行戒律。等等。3.利用古代汉语原有的词去“意译”的。如:(1)文明,civilization,一、《易·干》:“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孔颖达疏:“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