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条例参考关于员工宿舍的管理制度条例范文一 1
自觉保持寝室宁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及偷窃等行为
不得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 50 元
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保护好寝室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住寝员工集体赔偿
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防盗贼
寝室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寝室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寝室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 20:00 前离开,由寝室长劝其离开
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罚 50-100 元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寝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寝室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寝室墙壁乱写乱花,不准用脚在墙壁上乱踢乱踩,不准向共同通道或楼梯乱扔垃圾,保持寝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寝室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寝室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 10 元/次
凡住寝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预处理
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寝资格直至辞退
每天由寝室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2 次以上罚款 10-20 元
住寝员工每天看电视及娱乐时间不得超过晚上 22;30 分,所有人在 23:00 必须关灯就寝,任何人不得影响其他人作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