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纳税人的增值税加计扣除服务业纳税人的增值税加计扣除 在减税降费的背景下,一方面,注重突出普惠性,将制造业等企业现行 16%的税率降到 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 10%的税率降到 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
虽然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实行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对适用 6%这一档税率的一些行业,会实行加计扣除的方式
其实加计扣除并不陌生,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等方面都有采纳过,比如残疾人工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实行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加计 20%的扣除,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最早见于财税 2024 年 19 号
当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 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即仍然根据 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而当时农产品适用扣除率已经由 13%减并为 11%,差额 2%的部分就是加计扣除额
财税 2024 年 39 号进一步降低税率,将农产品扣除率调整为 9%,同时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根据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差额 1%就是加计扣除额
服务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应了解以下五个问题: 一、增值税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时限
加计抵减政策抵只是一个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次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了 2024 年最后一个纳税期,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且申报最后一个纳税期增值税时,期初留抵的加计抵减额全部转出
二、增值税加计扣除优惠范围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