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商品运输合同 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 103 号风凰新村东座一楼中通速递【海口海秀分部] 甲、乙双方就快递业务合作事宜,本着共同进展、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 合同 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 1、乙方根据本协议成为甲方快件的运作公司,为甲方提供国内、港台的快件服务; 2、乙方接受甲方快件时,必须保证及时送达和中转,提供方便的查询服务,并及时 准 确地反馈甲方快件的转运和派送信息; 3、-快正常情况下,;72 个小时,快件派送到达目的地, 5、甲方查件时间自交货日起(不含当天),次日下午开始查询,省内快件及国内快件 查 询时效为 30 天内有效,省外快件为一个月内有效,国际快件一个月内查询有效,过期 不再 接受查询。 二、价格 1、根据双方协商制定国际国内报价表(附件一、附件二),并严格根据协商的报价表 执 行; 2、根据市场燃油价格及空运淡旺季的变化,乙方将会对价格做短期调整,但至少会 提 前一天甲方。 三、付款 1、甲方应根据规定的价格(附件一、附件二)定期、足额给付乙方运费; 2、乙方每月 1 日前将甲方上月运费清单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清单后应及时核对, 于 5 日前与乙方确认并付款; 3、现金或转帐 a.收款名称为:符克森 b.收款帐号:6228 4801 5601 8587 964 c.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四、责任 1、保险 a.除非甲方特别声明,乙方不得为甲方购买任何保险; b. 甲方需保价之快件,国内快件每票不得超过人民币五仟元,国际快件每票不得超 过人民币五仟元,如确需超过此保价额,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视为保价无效; c.乙方代收取保费,保费以保价总额的 3%计收。。 2、赔偿 a. 所有因丢失、损坏等产生的赔偿都需在事情发生日后二日内知会对方,十五天内 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目的地收件客户与派件公司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的确认书,除此 以外的赔偿请求一律无效; b. 因乙方原因引起快件的丢失、损坏等,乙方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有关规定 进行协商赔偿,如协商未成的,则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c.国内快件按运费的五倍但最高不超过¥200 元/票的标准进行赔偿,文件按¥50 元/ 票赔偿; d.国际件按运费的三倍,但最高不超过¥100 元/票的标准进行赔偿; e.在任何情况下,赔偿要求都不得超出国家有关法律及国际公约华沙公约的规定; f-双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