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 2024 年自主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4〕35 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学科特色和人才培育特点,2024 年我校继续面对全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生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24 年自主招生计划为 450 人
三、招生专业及类别 我校 2024 年自主招生分为 A 类计划、B 类计划两个类别,类别间不可兼报,一经选定在自主招生各环节中不得更改
各类别对应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注:各专业实际录用人数可根据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应和我校公布的 2024 年同类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具体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一
四、报名条件 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符合 2024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 1
报考 A 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有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材料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
(4)对材料学科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育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报考 B 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