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科学化与人性化的统一徐前权(长江大学政法学院) 叶蓓(荆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是我国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实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情况下,如何针对流浪儿童的特点,将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的救助管理,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实现科学化与人性化的统一是救助管理工作中一个新的课题
流浪儿童作为社会特别群体,对其实施救助、保护和管理一直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目前,流浪儿童问题相当突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立法,进一步明确救助管理的方式、体制,为加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在国务院领导下,民政部与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积极协商,争取尽快制订专门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行政法规①
但是,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不能因此而停止
应该在现在法律框架内,根据流浪儿童的特点,在总结已往救助保护(收容遣送)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扬开拓精神,切实做好工作,坚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科学化与人性化的统一,为相关立法提供素材及成功的事例支撑
一、流浪儿童的立体透视和相关分析据统计,从 2024 年 8 月 1 日到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全国共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670404 人,其中,16 岁以下的少年儿童 114144 人,占全部流浪乞讨人员的 17
这说明在全国范围内,被救助的流浪儿童的数量还是比较大的,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下面我们将拓宽视野,选取一个地级市,对其在 2000 年至 2024 年救助保护(收容遣送)的流浪儿童的情况进行透视和分析
2000 年至 2024 年,共救助(收容遣送)城市生活无着的浪浪乞讨人员8342 人,其中 16 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为 708 人,占 8
下面是五年中流浪儿童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