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地产对接业务操作规范(总 12 页)-CAL-FENGHAI
-(YICAI)-CompanyOnel-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与地产对接业务操作规范修订记录发布日期版本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批准、目的明确品牌营销部、区域/城帀公司和物业对接工作中的各自职责,理顺地产公司上公司之间的业务对接关系,规范地产公壬业公司对接的相关工作内容
乙公司亍物业可与物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电建地产总部及卜属各单位
三、术语/定义尢丿四、职责物业公司1)与区域/城市公司签订新项目的《物、咨询服务合同》,提供物业前期咨询服务上前期▼;42)根据区域/城帀公司委托,与区域/城帀公司签订新项目的《销售案场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合同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3)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及销售案场服务方案;根据区域/城市公司委托,与区域/城市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经营和管理合同,依据合同开展工作;4)核算新项目物业服务费及测算物业开办费,并报区域/城市公司审核;5)配合区域/城市公司开展集中入住工作;6)负责统筹、组织、实施物业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和分户房屋以及相关资料的承接查验工作;7)协助完成集中交付相关工作(包括:引导咨询、物品发放、验房、秩序维护等);8)根据开发委托处理清盘项目遗留问题;9)接受区域/城市公司的检查、评价,持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五、操作路径图六、工作程序第一章物业前期介入5第一条物业前期介入工作的准备工作(一)新项目立项后,按照《物业前期介入工作指引》1由物业公司经营拓展部、项目运营部或主管领导与区域/城市公司相关负责人接洽,初步确定前期介入阶段、介入模式、介入内容、联络方式等相关事宜
(二)物业公司经营拓展部与项目运营部,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项目物业前期介入工作方案》(模板)2的编制及物业前期介入服务费的测算,交地产区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