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区域内一般安全规定1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入厂
在厂区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用火
2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入厂
按规定着装,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拖鞋和化纤服装进入生产岗位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检修施工现场
不系安全带,严禁高空作业
3 严禁用汽油、溶剂等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4 未办理《车辆进装置证》和未戴防火罩的各种机动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5 在易燃易爆区内,禁止用石子或铁器等物件敲打设备、容器、管道及混凝土构件
6 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瓦斯及化学危险品
7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8 在班前、班后不准喝酒
生产岗位不准光足、赤背、睡岗、串岗、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9 进厂后不得随意进入装置、罐区和进入打开的设备、容器、管沟及下水井
禁止进入有毒有害和缺氧地点作业或休息
严禁乱动仪器、仪表、阀门和电器设备
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10 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正在运转的设备严禁擦洗,带油、带气、带压不准拆卸
11 检修作业(包括进塔入罐、设备检修、电气作业、破土施工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2 进厂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无证开车、人货混载和带病行驶
13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设备起吊现场,起吊物件下面不得有人
15 不准带小孩和未经安全教育的外来人员入厂
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有专人陪同
16 不准堵塞或切断消防通道,不准损坏安全检测仪表、消防器材和防毒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