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商品经营过程有关的设施设备的控制
3 权责 3
1 总经理负责监视,测量设备申购的批准
2 行政部负责监视,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配备、发放、管理、维护等
3 有关使用部门根据周期检定计划,管好、用好各类监视、测量和试验设备并按时送检
拒绝使用无状态标识、超过使用期限和失控的各类监测设备
5 行政部负责监视、测量和设备的采购和检定
4 程序要求 4
1 本公司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统一归行政部专人管理,验收合格后入帐,粘贴表明其状态的标识
如检定合格标识、封存标识、禁用标识等
对室外使用的或不适合贴标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经批准使用的自订标识方法执行
2 非本组织的、租用的,需方提供的试验、测量设备进入公司时,应由行政部登记备案和校准或检定,验证合格后方能使用
3 行政部专职人员应确定周期检定计划并实施,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或校准周期为 1 年
4 量值的传递应符合法规的要求,设施设备需经校准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校准检定完成后应在每台检测设备的适当位置贴上醒目的标识,注明使用有效期限
5 校准、检定的相关记录予以保存
6 各类检测设备都要在适宜的环境下存放和使用,移动时应小心轻放,在搬运、防护和贮存期间应保持其准确度和适用性
7 如发现检测设备失准后,应停止使用,并作出标识并评价产品监测过程的准确性
8 对于相同测量装置可对其中一个进行检定、校准作为标准器,与其他未校准的同类装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误差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可做为合格装置使用
10 当使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量活动,出具检验结果,需要在使用前对软件进行确认,必要时进行再确认
5 相关记录 5
1《监视测量设备台帐》Ryzur-QR-QP7
2《监视测量设备检定记录》Ryzur-QR-Q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