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房翻修合同 1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私人房屋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 第三条、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
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开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四条、建房工期: 第五条、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 、乙方承建的该房屋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容包括:地基开挖,地基砌筑,底层屋面回填,上下水管、电线预埋、安装等
2 、整体建筑包工费包料,根据实际建筑面积定价,包工费 / 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上下水管、电路、闭路电视线等预埋安装,门窗安装,底楼墙面土料处理,大门一面墙(南面墙)瓷砖粘贴等
4、付款方式: 第一期:20x 年 7 月 23 日~20x 年 8 月 13 日工程包工费,待完工后付清所需工时费(首期预付 30%)
第二期 20x 年工程另定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施工法律规范和技术要求,实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