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章程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简称“安旅协”。第二条本协会是在安徽旅游职业学院院党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旅游系在校同学以及其他系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提高全院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水平。第三条协会宗旨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2、协会以“扩大学生旅游专业理论知识范围、拓展学生旅游视野、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3、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第四条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第五条协会接受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系孙小宏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三)筹备召开协会的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第1页共6页第七条本协会管理机构设协会会长一名、副社长二名,部长若干。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第八条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系办公室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第九条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1、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第十条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3、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第十一条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协会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第2页共6页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第十二条协会社长职责: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第十三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第十四条协会下设组织部、公关部、编辑部、常务办公室(秘书处)共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一)组织部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