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美国高等教育进展史美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美国高等教育进展史 美国的高等教育始于殖民地时期, 以 1492 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为起点,欧洲人开始向殖民地建立一些教会学校。 后来, 英国的清教徒们为了躲避英国国王的迫害①, 来到了美洲,传播他们的教义,于是美国的大学出现了。事实上, 在欧洲人进入美洲之前。 印第安人有自己的一套很完善的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与训练制度。 印第安人在成为成熟的部落成员前, 需要掌握三项技能,他们包括: 有用技能与生存技能; 传统文化知识; 精神意识。 生存训练是建立在自然认识之上的, 它包括对地理、 温度、 水源及其他状况的了解程度。 在人类的历史上, 各个民族都在历史的进展中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印第安的文化遗产也表现出多样的文化类型、标准、社会结构和行为方式。在精神意识方面,印第安人要求所有的青少年都要具有精神意识, 他们的精神意识往往意味着灵与物, 自然与超自然。 美国在殖民地时期有过一部教育法——马萨诸塞教育法②, 颁布于 1642 年。这部法律不仅旨在扫盲, 更确切地是为了强化社会秩序。 5 年后, 殖民地又颁布了 1947 年教育法, 即有名的“老骗子撒旦法”。 该法要求建立学校, 它规定凡满 50 户人家的城镇“必须立即任命一名老师来教本镇所有儿童读书写字”; 凡满 100 户人家的城镇“必须设立一所文法学校, 以便于老师教导青年使他们有机会进入大学深造。” 无论是 1642 年的教育法还是 1647 年的教育法中都未提及教会或牧师。而且,教育被视为地方官员的主要责任。 这就奠定了 美国教育制度基础——地方负责制。 虽然殖民者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环境各不相同, 但是, 他们对于高等教育都抱有同样的热情。 因为在来到美国的殖民者中, 每 30 人中就有 1 个人毕业于英格兰的剑桥大学, 剩下的人要么毕业于牛津大学, 要么毕业于英国的其他大学。 北美殖民地上的第一所学院是哈佛学院。 1636 年, 马萨诸塞议会(General Court ofMassachusetts) 应约翰· 哈佛牧师的医院, 将他的图书馆和一半的财产用于建立一所“学校或学院”。 刚建立的哈佛学院, 是为了培育有教养的牧师, 以接任殖民地老去的牧师,尽管如此, 我们仍不能将哈佛学院定义为神学院, 因为根据史料, 哈佛学院是以“文学、 艺术和科学的进步和养成年轻人在文学、 艺术和科学中良好修养”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