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会议制度为完善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统一协调管理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特建立以下保障性安居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研究解决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确保顺利完成全市“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
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申请中央补贴廉租住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批复,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批和下达投资计划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审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申请落实中央补贴廉租住房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和中央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按时划拨,足额提取土地净收益的10%和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作为廉租住房基金,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的监管、使用和验收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划拨决定书》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第1页共3页市规划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及时办理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协调以及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公平分配,指导各县区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制度
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规则(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二)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督促、检查、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同意后,可以联席会议纪要等形式下发,印发有关方面或部门贯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