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0400(一)工银赣办发[2024]23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各二级分行、省行营业部:为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无效资产占用, 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处置闲置固定资产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各二级分行要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财会工作的行长任副组长,财务会计、风险管理(风险资产处置中心)、办公室(后勤)、信息科技、运行管理、保卫、监察、内控合规、法律事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闲置固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办事处设在财务会计部门,具体负责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组织管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法律规范处置行为
闲置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包括系统内调拨、出租、出售、置换和报废等方式
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应遵循依法合规、集体决策、法律规范操作、控制风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处置固定资产时原则上以溢价为前提,切实维护我行权益,实现闲置固定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
房屋、土地全部由省行统一组织处置
车辆、电子设备及其他机具等闲置固定资产,由各二级分行组织处置,不得向所辖支行转授权,估计损失超出权限的要报省行审批
对处置闲置固定资产中发生的违规行为,以及不负责任,营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处置程序(一)二级行申报流程清理核实——提出处置申请和处置意向——制定处置方案(或处置预案)——报本级财审会审议——向上级行申报处置方案1、办公室(后勤)、信息科技、运行管理、保卫、财务会计等主管部门要会同实物使用部门对现有闲置固定资产存量进行清理核实,建立闲置固定资产信息台帐,根据闲置固定资产实物现状提出处置申请和处置意向(详见附表一),报同级风险管理部门
2、风险管理部门根据主管部门提出的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