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及安全行车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铁路进展的要求,加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管理,确保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的行车安全,根据原铁道部《关于印发〈不对称高压脉冲轨道电路维护暂行标准〉的通知》(铁运 312 号)、《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办理行车有关规定》(铁运〔2024〕226 号)和原铁道部运输局《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整治实施指导意见》(运基信号〔2024〕504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检查与推断 第二条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检查 1.由各站站长(特、一、二等站可指定负责人,下同)负责组织电务、工务专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每月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进行专项检查、共同确认 1 次。 2.临时发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由车站、电务、工务专业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 3.信号工区每天利用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对各站分路不良区段进行调阅、记录。 第三条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推断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优先采纳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轨道电路残压监测数据来推断;无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站(场)电务部门使用标准分路电阻线分路测试、分路灵敏度测试仪测试和实际压车测试 3 种手段进行推断。监测数据或者任一测试数据残压值大于下列规定值时,视为该区段分路不良: 1.JZ 某 C-480 型沟通轨道电路:轨道继电器沟通端电压 AC2.7V。 2.普通 25HZ 相敏轨道电路:二元二位轨道继电器沟通端电压 AC7.4V,电子接收器轨道接收沟通端电压 AC10V。 3.3V 化 25HZ 相敏轨道电路:二元二位轨道继电器沟通端电压 AC7.4V,电子接收器轨道接收沟通端电压 AC10V。 4.不对称高压脉冲轨道电路:波头电压 DC13.5V、波尾电压 DC10V。 5.电子化不对称高压脉冲轨道电路:波头电压 DC7.5V。 6.JW 某 C-2.3 型沟通闭路式驼峰轨道电路:轨道继电器直流电流 110mA(线圈并联)/56mA(线圈串联)。 7.ZPW-2000A 型无绝缘轨道电路:“轨出 1”分路电压 140mV。 8.ZPW-2000G 型无绝缘轨道电路:“轨出 1”分路电压 140mV。 第四条分路灵敏度测试仪设置 为法律规范测试仪器的统一管理,每个信号车间配备一台分路灵敏度测试仪,并放置在车间所在地由其管理使用。 第三章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登记 第五条电务、车站发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均应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内办理登记,由车站、电务、工务等有关专业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及时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的不同结果分别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