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票单位(甲方):_________承运单位(乙方):_________为了方便旅客购买航空运输客票,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购票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订购机票合同
内容如下: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民航的各项运输规章及本合同书的各项条款,为保证旅客和飞行安全,维护航空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改善运输服务质量,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地为旅客服务而共同努力
2.为保证运输安全、有利于甲、乙双方的合作,甲方应指定 1 至 3 名政治思想好、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工作人员担任取票人办理取票证
取票证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甲方取票人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特别情况例外
3.订票规定:为保证运输安全,甲方应对乘机人在政治上承担法律责任
对乘机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不符合民航乘机规定者,应拒绝为之订票
严禁为本单位、本系统以外的无关人员代订机票
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
7.取票时限:合同订票最迟应在飞机离港时间(关机门时间)前两天十二点前将票取走
(团体取票时限例外)过期不取,座位自动取消,按退票处理
8.座位的取消及变更:座位订妥后,(团体座位例外)在班机离港前七天至班机离港前四天十二点前(不包括起飞当天)取消或变更所订座位的日期、航程、航班、旅客姓名,均按退票处理,并按民航局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
9.退票:取票人退票凭取票证
乘机人退票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
根据民航局(85)第 508 号文件规定,退票手续费为:在飞机离港时间 24 小时前申请退票,收取票价 10%的手续费;在飞机离港时间 24 小时以内 2 小时以前申请退票,收取票价 20%的手续费;在飞机离港前 2 小时内申请退票,收取票价 50%的手续费,团体退座、变更、退票按团体票的有关规定(见附件)执行
10.团体票范围:按民航局 1988 年 12 月 22 日电报规定,10 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