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如何飞起来、落下去?2017-09-01不搞“拉郎配”《决策》:根据您的观察,在过往的实践中,“飞地经济”成功抑或失败的经验教训有哪些?刘志彪:经验教训很多,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双方政府之间要有强烈的发展愿望;二是通过“飞地经济”,地区之间可以产生资源、要素互补优势;三是运行中不能是飞出地“殖民模式”,也不能是飞入地“肉包子打狗模式”;四是要建立起讨价还价、利益均衡的合作机制,不能仅仅是政治任务;五是上级政府的激励机制必须到位,如给“飞地”创造政策的“洼地效应”,或不给钱,但是要给制度创新的特权或优先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飞地经济”不同于一般的产业转移。主体不是地方政府,而是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的自动和自发行为。只要不搞“拉郎配”,不搞行政命令瞎指挥,“飞地经济”式的产业转移方式,比市场驱动型的零星转移具有更快的速度和效率。发展“飞地经济”,有利于加速飞出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有助于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同时也有利于加快飞入地的经济发展。其总体上的作用,则是缩小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态势,提高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在能力和现实表现。《决策》:“飞地”合作在政府主导和行政干预下,往往成为地方政府一项政治任务,难以顺应市场需求。刘志彪:行政力量不能在“飞地经济”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做到收放自如,就可能会导致“拉郎配”式的合作。一方面,这样的发展模式可持续性差,随着政策导向的变化会发生较大波动,不利于跨区域合作机制的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真正想要进行跨区域联动发展的地区,反而难以得到政策支持。尽管“飞地经济”在初期作为一种以行政手段为主导的政策,需要依靠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倾向性支持,但事实上,“飞地经济”的本质应该是在尊重市场力量基础上形成内生经济合力,探寻主动的合作际遇,而不是单纯借助行政力量的传帮带。同时,产业转移也只有顺应经济区域化发展的市场需求,才能更快速有效地实现。因此,随着“飞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保证双方利益均衡、权责界限划分得当的基础上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尤其是行政力量如何逐步放权给市场,就显得更为紧迫和更加重要。未来打造“飞地经济”升级版,有必要、也有可能寻求更加规范和符合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可以从政府主体推动,逐步转化为市场主体推动,既可以由合资公司充当管理主体,又可以采取产业招商的模式,以形成有利于内源型的经济增长机制。“飞得起来,落得下去”《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