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事综合管理制度汇编二、本制度执行某某集团人力资源部与分公司人行部各自管理权限及范围不同,可依据下列审批权限和程序具体操作: 1、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级以下(不包括副经理)人员的增编、聘用、转正、奖惩、调资、人事异动[包括晋(降)级(职)、免职、留职停薪待岗、迁调、离职、离任、辞职、辞退或开除等手续由分公司人行部填报,报分公司总经理核准后转呈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2、集团公司直属部门员工及集团各部门副经理以上(包括副经理)人员的增编、聘用、转正、奖惩、调资、人事异动等手续由本人所在部门填报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转呈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集团总经理审批。3、分公司员工的聘用、转正、奖惩、人事异动等手续由分公司所在部门填报呈分公司人行部,报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工作劳动纪律一、集团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人事奖惩制度一、员工的资历按其表现及业绩大小可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或记大功、晋级升迁三种: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通报表扬并可视具体情况发放 50-300 元奖金;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应完成重大或临时特别交办任务者; 2、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收或节约成本 1000 元以下者; 3、长期在成本指标内提质降耗,节约成本者; 4、热心服务或有利于维护公司形象有具体事实者; 5、拾金不昧(价值超过 300 元以上)者; 6、及时避开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发生,避开公司形象受损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记大功,并可适具体情况奖励500-3000 元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进建议、发明等经采纳实施,成效显著,价值超过 3000 元以上者; 2、及时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事故发生,避开财物损失价值超过 2000 元以上者; 3、对采购、储运、品质控制、财务处理、销售、人力运用等有重大改进或突破并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价值达 3000 元以上者; 4、工作中有发明专利或制造,并有重大贡献者; 5、打击举报假冒某某产品取得成效者,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研发产品提案并取得良好市场业绩者; 7、对于危害集团利益的人与事进行检举,避开或减少损失者; 8、一年内通报表扬三次可记功一次,记功二次可记大功一次; 9、其它类似重大贡献者。(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记功三次以上或记大功两次以上者; 2、对本身工作业绩突出,品德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