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委员会规程第一条目的本规程旨在确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组织重要一环的经营企划会议运作的法律规范和规则,以保证其正常且有效率地发挥作用
第二条职能经营企划委员会的职能是讨论、审议和决定经营的基本事项
第三条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多人,干事一人
主任由公司总裁兼任,副主任由专务董事担任,委员由常务董事担任,干事有总裁秘书兼任
第四条时间与场所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与地点由主任确定第五条主任的职责委员会主任统管委员会会务,并全权代表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根据需要,有权邀请非委员会出席委员会会议,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副主任的职责副主任协助主任组织委员会运营
当主任因故不能履职时,由其代理主任职务
第七条干事的职责干事接受主任指示,负责处理委员会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审查事项主管部长在受命于责任董事处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接受委员会的审查
1、企划事项(1)设计类 a.新产品及重大设计变更的长期计划
b.新产品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决策,以及向生产制造过程的转移计划
(2)生产类 a.生产业务分工及相关的设备配置企划
b.新工厂建设及现工厂扩建的企划
c.与生产技术改善相关的设备更新或新增企划
d.与生产管理方式改善相关的重要企划
(3)采购类与采购方针相关的重要企划
(4)销售类 a.重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b.产品名称的决定
c.重要出口契约或外包加工契约的签订
d.特约销售店的新设与撤消
(5)其他 a.新股发行及公司债券募集的企划
b.其他委员会认为有关公司整体的主要企划
2、定期计划事项(1)生产类年度及季度生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