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员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了做好煤矿井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监员责任,特制定 2025 年度安监员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安监员的权利: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生产现场和作业场所,有权责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情况危及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的人员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而导致工伤事故责任人,有权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
3、有权进行制止任何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
4、对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二、安监员义务:1、依照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规程、规定、作业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矿安全生产的情况
2、监督检查劳动防护工作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内容:1、在安监站长的带领下,负责全矿井下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监督火工品的领、退、销及现场管理工作
2、负责矿井安全实施、防护器材、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掌握矿井安全投入情况,提出改善建议和建议
3、参加矿井各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每天深化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进行制止爆破作业
7、常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8、监督执行特别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9、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10、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11、杜绝“三违”不良现象发生,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五、制度管理目标:1、严格执行现场跟班监督
2、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3、坚持召开班前会
六、安全责任:1、安监员是煤矿井下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煤矿井下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2、杜绝因责任而导致较大隐患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