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操老师安全培训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1、实操老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的技能水平,持证上岗。2、实操老师承担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及操作指导。在指导学员实操培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做其他工作;因指导老师不在场时学员自行操作而发生的问题和事故,由实操老师承担全部责任。3、实操老师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的内容纳入教学内容。实操老师还应指导学生掌握处理突发状况的基本常识,做到时时刻刻提醒,严格防范事故的发生。4、在技能教学的同时,实操老师还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养的教育,培育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职业道德及工作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严守纪律,自觉爱护、正确合理使用和精心维护仪器、设备,自觉维护环境卫生。5、实操老师负责科学考核学员的实操培训效果。6、实操老师应注重自身综合素养的提高,按时完成年度、季度、月度授课任务。7、每季度对实操老师进行 1 次考核,对不能完成授课任务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通报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