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安全评价报告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审查安全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评报告)是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提高安评报告质量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重要环节
安监人员在审查安评报告时,必须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审查原则,即在审查安评报告的过程当中所确立的科学观点,所坚持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讨论和明确审查安评报告的基本原则,对提高安评报告的质量和水平具备重要的作用
结合审查安评报告的实践与体会,作者认为,审查安评报告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审查安评报告的重要前提审查其是否合格,首要依据为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但是由于一些评价人员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条文并不熟悉,理解不深刻,认识有偏差,因而未能对企业所存在的不足进行正确的评价
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未能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评价;对法律、法规条文依据错评;引用已经失效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作者认为,在监管安评机构、审查安评报告时,一要强调安评机构和安评人员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克服偏重技术方面的评估,忽视法律、法规讨论应用的错误倾向;二要强调安评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克服只满足于一般理解和认识,死搬硬套法律条文,忽视对法律、法规深刻理解、融会贯穿的不良学风;三要强调安评人员学无止境的更新观点,克服满于以一知半解、泛泛理解,忽视知识更新,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完善的糊涂现象
真实性原则真实是审查安评报告的基本要素
只有真实,安评报告才能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对象的实际现状,才能实事求事的发现和揭露被评对象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提出切实有效、符合生产安全要求的对策和措施
坚持真实性原则,审查安评报告要做到重点审查安评报告反映的内容是否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实际上就是审查安评人员事业心、责任心和法律观念如何;重点审查安评报告反映的企业安全隐患是否准确、是否“误诊”或“错诊”,实际上是审查安评人员评估作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