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启封火区安全措施一、封闭、启封巷道概述:巷道名称、性质、封闭时间、启封时间等
二、封闭、启封巷道组织: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有通防、安监处、生产、机电、等部门负责人及矿山抢救队组成
三、封闭、启封前的准备工作 四、封闭、启封方法 五、封闭、启封风流经过路线 六、断电范围 七、站岗地点 八、安全措施1、封闭、启封火区时,必须要有一位通风副区长现场指挥
2、封闭、启封火区工作必须由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抢救队员进行
3、参加封闭、启封火区人员的矿灯必须确保完好无损防爆
4、当发现巷道内有自然发火征兆和发生自然发火时,必须立即封闭火区,封闭时进、回风巷要同时进行
5、封闭火区时,应尽量数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6、封闭火区时,不带氧气呼吸器任何人员严禁进入回风流,进入回风流人员最少不得少于 2 人
7、封闭火区时,所用的铁质工具严禁碰撞、敲打,以免产生火花
8、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火区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已熄灭: (1)火区内的温度下降到 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2)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 5
(3)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渐渐下降,并稳定在 0
001%以下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 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水温度相同
(5)上述 4 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 1 个月以上
9、启封火区前,通风部门必须将启封火区用的局部通风设备安装完毕,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准备足够量的风筒、铁丝等
10、启封火区时,必须要使用特制的铜质工具
11、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无一氧化碳
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12、启封火区和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