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精神,扎实推进《X 市 X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8+4”行动方案》任务落实,努力营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为 X 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能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会议精神和《X 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二年行动计划(X—X 年)》文件精神,以深化“放管服”为重要抓手,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实现“一年求突破、两年有提升、二年创一流”目标,通过二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区的营商环境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二、工作目标(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申领 10 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时限逐步压缩至 3 个工作日。X 年及以后实现 3 个工作日办结。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限压缩至 1个工作日或即办。(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按照《X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条件具备、要件齐备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120 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 58 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90 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 30 个工作日以内。X 年底前,80%的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达到上述目标;X 年底前,全区全部的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达到上述目标。(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在供水方面:将城区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 X 年 2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 20 个工作日以内、X 年 15 个工作日以内;城乡结合部居民、镇街驻地企业不得超过 10个工作日。在供电方面:X 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 30 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单电源 45 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双电源 70 个工作日以内。X 年将分别压缩至 25、40、6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压缩至 15、40、60 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电 X 年起压缩至 7 个工作日以内。在供气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 X 年 40 个工作日以内,X 年 3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 25 个工作日以内。在供暖方面:将有外网开挖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 X 年底 4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底 3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底力争 25 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