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副产品订购合同一、合同背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进展,增加农民收入,山东省政府在农村产业进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政策支持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进展,现在制定本合同,促进山东省农村经济的进展和农业品牌的推广,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二、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制定法律规范的订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订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流程,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主体甲方: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9 号联系人:XXX电话:XXX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四、合同内容1
产品信息甲方提供的农副产品为:品名:XXX数量:XXX质量标准:XXX价格:XXX发货时间:XXX收货地址:XXX2
订单需提前 XXX 天确认;2
订单需具体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和发货时间、收货地址等其他要求;3
订单需注明乙方所提供的信息;4
甲方在确认订单之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5
订单一经确认,即不能修改
在送货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交货期限
订单完成后应及时联系甲方确认订单是否达到质量标准
价格及支付方式1
甲方公开的价格为订单生效时的价格;2
价格包含的项目为生产、包装、装运费、保险费、税费等,不包含其他费用;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在交货期限内未履行合同,每迟延一天,应按未超过本合同总价款 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乙方应进行处理或调换;3
若乙方变更交货时间,应在变更前 XXX 日(具体天数为双方事先协商确定),否则视为违约;4
若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利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双方另行协商补充;2
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文件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合同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