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一、仔细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得进行违规违章作业。 二、正确合理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保用品、用具,并在使用之前进行检查。 三、不操作个人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四、施工项目开工之前,仔细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本上签字。 五、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损害个人,不损害他人,不被他人损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六、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领导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不乱扔、不随处吸烟。 七、仔细参加安全文明环保活动,积极提出改善安全文明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八、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利进行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进行制止他人违章;有权利进行拒绝违规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判、检举和控告。 九、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监督与指导。 十、发生人身事故时应当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进行上报;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该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