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为了控制工程分包情况的事实监控及审查,法律规范电力工程分包标准化,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25〕174 号】特制定本制度。1、分包商是指从总包商分包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分包商由总包商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承包商负责。2、现行的分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指定的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总承包商自行选择的分包商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以上两种分包方式,均由总包商在所分包的工程开工之前向监理部申报所选择的分包商的资质。3、总承包商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报审表”报监理部,申报材料应包括下述内容:3.1 拟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分包范围 (4)开、竣工日期; (5)质量等级; (6)工程项目一览表。3.2 分包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别行业施工许可证等。3.3 分包商的业绩包括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3.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3.5 分包协议书(合同)。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总承包商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外,还应包括以下审查内容:4.1 审查报审材料中分包商是否明确拟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工程数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的比例等,分包商是否具备承担所分包的工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