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用电安全整治技术要点1、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控制箱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
当动力和照明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有专用的开关箱并有安全离地高度,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1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必须实行 TN-S 接零保护系统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纳五芯电缆
电气设备、灯具的金属外壳、灯具支架必须与保护零线电气连接
3、电缆线忌乱拉乱接,应架空或埋地敷设,严禁在建筑出入口、钢筋地面、易损伤易腐蚀地面沿地明设、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严禁金属裸线作绑线,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电箱进出线严禁未设在箱体下底面
4、当达不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5)第 4
4 条中的有关规定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安全距离),必须实行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5、施工现场室内外 220V 灯具距地面分别不得低于 2
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
5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不应大于 24V;导电地面、水中、金属容器内不应大于12V
6、配电箱内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不匹配的电器,防止带电体外露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桩基、市政工程等使用的移动电箱必须设置在固定的支架上,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7、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脚手架等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保护范围外,应在顶端、架体四角、吊臂端安装避雷装置,避雷针高度 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