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信息供给机制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建筑市场信用缺失,会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和投资效益,加大企业经营成本与风险
笔者认为,信用主体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导致失信的主要原因,而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供给不足则是产生信息不对称的最终根源
以下具体展开分析
一、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供给不足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为响应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筑业企业信用系统”和“中国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等为标志的信息系统已初步建立,各地建筑市场的征信和数据库建设也取得一些成果,有关建筑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数据库等正在加快建立和逐步完善
但这些与真正的“征信”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数据库信息不足,信息质量难以保证 目前数据库中所拥有的信息大多是建筑企业基本情况、行业管理信息和工程业绩
这些信息是企业根据系统要求自行上报的,有利于企业的正面信息容易得到反映
建筑市场其他信用主体行为,如:付款记录、履约记录、运营状况等更广泛的信息则缺乏
2.信息的动态性和可持续性不够 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起来的数据库,主要通过年度审查和通知上报数据来更新,数据滞后,时效性差,缺乏动态性
而国际上大型征信机构的征信数据一般三个月更新一次,并持续跟踪修正
目前我国建立的建筑市场征信数据库多属于基本信息查询系统,如何保证其可持续性运转还亟待讨论和开发
3.政府部门拥有的信用信息对社会开放程度低 政府部门掌握了能够评价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
由于缺乏全国性法律法规的支持,存在于政府内部的信用信息,常常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联系在一起而未向社会公开
同时,现实的和潜在的利益也助长了信息的封闭
目前,只有部分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实现了部分信息向公众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