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清除安全隐患,做到文明施工,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以下各项处罚制度。一、各施工小组的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严禁喝酒后到施工场地进行施工,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二、严禁各施工小组所使用的运料车辆无证驾驶,违者罚施工小组负责人 250 元。三、严禁用拉料车辆拉民工上下班(四轮、三轮车)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四、在业主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受到的处罚,公司将依据处罚金额加倍处罚。五、每一次检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返工至合格为止,并罚款200 元。六、在高空作业或基坑内作业中极有必要实行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潜在安全隐患,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七、施工小组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牌、和配合比牌及有关标示牌,罚款 200 元后并补全。八、施工小组在施工现场每天都要向民工进行安全交底,如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警告不到位,发生了意外事故,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九、未尽事宜依据实际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罚。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小组负责人:2025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