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及义务1、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2、劳动者有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3、对影响人身健康作业程序的改善和建议及安全管理的批判、检举、控告权;4、拒绝违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5、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6、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7、劳动者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8、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义务1、遵守规章的义务;2、不阻碍和损害他人及不破坏公共利益和环境的义务;3、持证上岗的义务;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5、仔细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为充分发挥《手册》的宣贯教育作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仔细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充分各施工现场建立的民工学校这一平台,结合工程实际与施工进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广阔员工的整体素养,不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素养和自我防护的能力。促使广阔员工通过安全培训教育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到“我懂安全”到“我会安全”的转变,从而最大程度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开非必要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作业者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