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所治安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维护建筑施工场所的治安秩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工程建设者和施工场所内所有人员
三、基本要求3
1 建筑施工场所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施工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安保卫计划,明确责任人,并报送施工现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重新梳理安全审核工作,修订、完善工程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安全监管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合理组织作业员工,重视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现场治安稳定
2 施工场所人员管理1
每个施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进入现场,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劳动保护用品等,严禁离岗出勤,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在施工现场内禁止私自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3 安全检查1
每天开工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并上报问题
工程建设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问题的追踪处理制度,关注问题的解决情况,并进行合理记录和归档
4 应急处理1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完好有效的应急救援设施,以便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保护现场工人生命安全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工程建设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控制现场事态,协调好相关单位的工作
四、法律责任在建筑施工场所违反本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导致工程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制度尚有不足和不完善之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者和分包单位应不断完善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