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十项安全措施1.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安全“三宝”。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保护。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要求。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要求。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要有防护设施;夜间加班作业人员面及通道必须要有足够的照亮灯光。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设警示牌,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安全通道要畅通干净。特别提示:施工班长必须提前一周报入场施工人员身份证登记,瞒报、漏报、进场多日才报,一经现场核对,每漏报 1 人罚款 500~1250 元,必须能加三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人证和一,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希望支持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