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环保职责1、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全权负责。2、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程和指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职责、各项环境保护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3、审批公司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和机构,配备、充实环境保护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养,稳定环境保护专业队伍。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会议,及时讨论和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6、总经理理应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7、保证公司环境保护投入有效实施,负责安排年度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计划和环境技措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落实。8、参加重大的环境保护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公司各车间、职能部门强抓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安全事故隐患。9、负责审批公司环境保护整改措施项目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确保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10、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环境保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或不定期有策略,有方案有组织地进行演习。11、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12、总经理不在时,由授权负责的副总行使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