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林业资源第一节森林资源一、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9—2003年)结果,全国森林面积17490
92万hm2,森林覆盖率18
21%,活立木总蓄积136
18亿m3,森林蓄积124
我国森林面积占世界的4
5%,列第5位;森林蓄积占3
2%,列第6位,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全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外,林业用地面积28280
34万hm2,森林面积17278
70万hm2,活立木蓄积量132
59亿m3,森林蓄积120
天然林面积11576
20万hm2,蓄积105
93亿m3;人工林面积5325
73万hm2,蓄积15
全国经济林面积2139
00万hm2,竹林面积484
26万hm2,灌木林面积4529
68万hm2
(一)森林资源结构①1、权属结构
森林面积按土地权属划分,国有7334
33万hm2,占42
45%;集体9944
37万hm2,占57
森林面积按林木权属划分,国有7284
98万hm2,占42
16%;集体6483
58万hm2,占37
52%;个体3510
14万hm2,占20
在现有未成林造林地中个体比例达41
2、林种结构
林分按林种分为防护林、用材林、薪炭林、特用林
防护林面积5474
63万hm2、蓄积550084
48万m3,特用林面积638
02万hm2、蓄积102810
26万m3,两者合计分别占林分面积、蓄积的42
81%和53
97%;用材林面积7862
58万hm2,蓄积551241
94万m3;薪炭林面积303
44万hm2,蓄积5627
00万m3(林分各林种面积和蓄积比例见图1—3)
①森林资源结构、森林资源质量的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3、龄组结构
在林分中,幼龄林面积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