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甲方:石和镇人民政府乙方:玉林市华强木业有限公司为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立足于“防灾、应急、救援”的根本宗旨,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经石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与玉林市华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特签订 2014——2016 年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供应协议:一、突发性事件发生时,乙方向甲方及时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器材供给。二、乙方供应品种主要包括:面包车、挖掘机、钩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等。三、乙方供应的物资器材应保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乙方储备物资器材供应不足时,由乙方负责紧急协调、调配。四、明确甲乙双方固定联系人,突发性事件处置期间双方联系人电话保持 24 小时畅通,确保随时取得联系。五、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使用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可采取先调用后付款的办法,但应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一周内结清货款。必上述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甲方:石和镇人民政府乙方:玉林市华强木业有限公司年月日甲方:石和镇人民政府乙方:玉林市家维食品有限公司 A 为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立足于“防灾、应急、救援”的根本宗旨,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经石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与玉林市家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特签订 2014——2016 年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供应协议:一、突发性事件发生时,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供给。二、乙方供应品种主要包括:大米、面粉、挂面、食用油、纯净水、面包、快餐面、真空包装副食、食盐、牛奶等。三、乙方供应的物资器材应保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乙方储备物资器材供应不足时,由乙方负责紧急协调、调配。四、明确甲乙双方固定联系人,突发性事件处置期间双方联系人电话保持 24 小时畅通,确保随时取得联系。五、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使用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可采取先调用后付款的办法,但应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一周内结清货款。上述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公司甲方:石和镇人民政府乙方:玉林市家维食品有限年月日甲方:石和镇人民政府乙方:玉林市幸福家具有限公司为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立足于“防灾、应急、救援”的根本宗旨,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