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镇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全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清洁、优美的乡村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乡行政区内街道、村、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第三条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建立乡、村、企事业单位管理网络,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运行体系。第四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第六条成立庐镇乡环境卫生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环卫办主要职责:(一)负责每天对街道、企事业单位及村环境卫生的巡查暗访、督促整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督查通报。(二)负责对保洁员日常监督、考核,确保保洁、清运效果。(三)负责对村环卫专管员的工作调度、业务指导以及村保洁员的业务培训。(四)负责乡村保洁员档案管理,做好奖惩的公开和公正。第七条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环卫一体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村环境卫生管理网络,明确名村干部具体负责环境卫生工作。(二)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制度纳入《村规民约》或《卫生公约》,增强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三)负责本村保洁员的聘用、辞退,合理划分保洁员责任区域,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按要求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四)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推广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提高群众的自律意识。(六)积极创建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村,村容村貌达到“三清、五化”(清建筑垃圾堆、柴草堆、粪土堆,硬化、净化、绿化、亮化、文化)标准。第三章保洁队伍与设施设备第七条保洁队伍按以下标准建设:(一)各村要按照常住人口的%。的比例配齐保洁人员。(二)乡主干道路、河道原则上每公里设名保洁员,街道适当增加保洁员数量。第八条村保洁员工作职责:(一)保洁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回保洁,做到见脏就扫。(二)保洁员须自觉服从分配、按时到岗到位,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三)严格按照保洁标准和程序作业,确保人身安全,自觉接受乡、村的监督和考核。(四)实行小时保洁制,每天上午点到点前完成第一次卫生普扫,下午点到点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