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实施税式支出预算管理 内容摘要:“税式支出”实质上是一种财政支出,因此需要根据支出管理的模式,引入“税式支出预算制度”对其进行讨论
完善我国的税式支出预算化管理,需要从法律基础、组织机构、数据来源、基准选择、分类方法、估算方法和成本效益分析等多方面着手
关键词:税式支出 税式支出预算 预算化管理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财政部部长助理斯坦利•萨里(Stanley Surrey)于 1967 年首先提出了“税式支出”的概念
这无疑是对传统财政理论的一大突破
因此,它一出现就引起了财政理论界的重视,并成为财税制度改革的重要领域
“税式支出”由“税收优惠”进展而来,二者所涉及的对象基本相同,但有本质区别
“税式支出”的实质是政府为实现自己的既定政策目标,增强对某些经济行为的宏观调控,以减少收入为代价的间接支出,属于财政补贴性支出的范畴
主要形式有起征点、税收扣除、税额减免、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盈亏互抵、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税收递延和加速折旧等
既然税式支出实质上是一种财政支出,就需要根据支出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需要有合理的预算,并进行严格的评估、分析和控制,即“税式支出预算制度”
自1968 年美国财政部公布了第一个税式支出预算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相继推出了税式支出的预算管理制度
借鉴国外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式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这不仅是我国税式支出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也是完善我国预算管理的有效途径,对健全我国公共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认识税式支出预算 税式支出预算已在世界各国广泛采纳或试行,其优越性是有目共睹的
需要强调的是,它并非万能,而是有其本身固有的局限性,因此必须对税式支出预算有正确、客观、全面的评价,以消除过高的期望和依赖
其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对税式支出的定义及其组成方面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