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特征分析:基于民营金融进展的新视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制度的进展变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民营金融进入和进展的过程。其中,1996 年民生银行的成立具有标志性意义。目前,据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现拥有 10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已达到 1628 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 23866 亿元的 6.82%。若再加上深圳进展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四个上市银行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民营资本拥有的股份制银行总资产则达到3486 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的 14.6%。另据不完全统计,民营控股证券公司的资本已达 65 亿元,加上超过 70 亿元的参股资本,民营资本已经占到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1043 亿元的 13%。其中,在中国注册资本最大的证券公司----海通证券 87.34 亿元的注册资本中,民营资本投入已超过 20 亿元,占 23%以上。 但是,民营金融进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这期间存在许多困难与障碍,也显示了一些鲜亮特点。而细加观察,民营金融业进展的特点实际上反映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某些重要特征。 一、金融制度变迁滞后于整个经济制度的变迁 尽管近 10 年来民营金融在金融业中的身影越来越多,但相对于整个民营经济来讲,其进展还是很落后的。目前,我国的金融业基本上还是由政府高度垄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集中度仍高达80%,民营金融的力量还很薄弱。截至2001 年,我国非国有经济对 GDP 的贡献就已达 63%。这种状况反映出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步伐滞后于整体经济制度的演进。事实上,我国的金融改革确实还处在一个较低的现实起点。比如,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已基本做到法律规范有序,而金融市场不健全、结构也不合理,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风险投资市场尚未完全建立,且与资本市场中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进展上都存在着明显的结构失衡;工农产品、劳务、土地、技术甚至部分产权都已相继进入市场,实现竞争性配置,而金融信用仍集中在国家,金融资源仍主要由国有银行控制,金融业的竞争局面尚未形成;商品价格中 95%、生产资料价格中 85%、农副产品中 80%以上均放开由市场决定,而金融资产价格中最主要的利率和汇率的形成基本上都由国家规定,市场决定的比重很小;银行内部控制和宏观金融监控不力,金融风险大;金融电子化程度低,金融创新缺乏,金融制度不能与国际金融制度兼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