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公平与效率分析 摘 要: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急剧拉大和财宝分配的日益不公,要求各种直接税公平职能的加强。然而,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种种缺陷与弊端,既制约了其公平职能的发挥,也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我国房产税改革,应做到公平税负和提高效率。具体来说,将土地价值与房产价值合在一起,统一征收房地产税;统一计税依据,按市场评估价值征税;将城镇居民个人房产纳入征税范围,增强公平性;对房地产开发商征收房地产税,实行比率累进税率。 关键词:税收公平;税收效率;改革;建议 一、税收公平与效率理论 公平与效率是税收学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体税制和具体税种设计的重要指导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对所有纳税人的课税应当公平,无所偏袒 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主要有纳税人负税能力的大小和从税收中受益的多少,也就是能力原则和受益原则。对于以上两个衡量标准,大多数经济学家认可能力原则。因为每个公民从政府获得的收益和保护是很难具体量化和比较的。衡量纳税能力的标准主要有财宝、收入和消费。三种衡量标准中,消费的多少虽然是可以计算的,但其监管成本太大,不符合税收效率原则;随着对个人所得税的重视,个人收入的监管体系逐渐趋于完善,财宝尤其是各种固定资产,是非常容易统计和监管的。 2.税收效率原则主要包括行政效率原则和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行政效率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奉行成本要尽可能的小。税收经济效率是指税收对资源配置的扭曲效应尽可能小,也就是使税收的超额负担尽可能小。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性和矛盾 税收公平与效率密切相关,具有统一性:税收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假如税收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经济进展必定受到影响,那么公平也只能是共同贫穷上的公平;税收公平是效率的重要条件和保证,假如税收不能将收入差距和财宝分配不公控制在居民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必定导致居民的不满和社会的不安定,最终损害效率。税收公平与效率又是矛盾的,对某一具体税种而言,税收公平与效率往往不能兼顾,必须有所侧重,有所取舍。 2.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协调 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协调是通过各具体税种的优化设计实现的。在税收公平与效率协调这一问题上,本文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对企业等法人的课税应当坚持效率优先,而对个人的课税则应当更注重公平。企业是进行经济资源配置的直接主体,也是社会财宝最主要的制造者。假如对企业的课税违反了效率原则,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