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中心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托管中心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当立即换岗。平常应当保持现场环境卫生,要常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实行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9.食堂人员要协助托管中心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仔细真的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允许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当由专人管理。10.食堂必须要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根据操作章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 1.5 米的安全距离,严格防范事故的发生。11.仔细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地地方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