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一、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制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测修理,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2、通防管理部:(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当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依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部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当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所有的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部调度及值班汇报情况。待实行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3、通防管理部:(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加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所有的人员,实行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通防调度和矿调度所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负责向通防调度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4、安全管理部: (1)、负责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