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责任制,特与政教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政教主任安全职责1、政教处是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政教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检查监督本部门所管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具体负责学生的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要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老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要建立并仔细落实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做到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及放假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仔细落实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每年“安全教育日”结束后,要将安全教育活动仔细总结,书面上报教育办
6、要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备,实行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贯教育活动,把学校教育渗透到各式各样的活动中
7、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教育、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8、加强对校外集体活动和生活劳动安全管理,不允许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外出参观旅游的活动
9、要教育班主任,遵守老师职业道德,关怀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
10、切实加强学生课间、课后的时间的管理,防止学生玩耍、打闹、推搡造成的意外损害
11、加强节假日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前记中对学生进行 1 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盗、防煤气中毒、防鞭炮炸伤、防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