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强化举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城市近郊区、经济基础较好的农村要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
确定实施整村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带动整体提升
注重统筹推进,合理确定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政府引导、村民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