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应急方案操作作业手册参考象山教育局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国务院Ⅰ级应急响应省政府Ⅰ 、Ⅱ级应急响应市政府Ⅲ级应急响应县(市、区)政府 Ⅳ级应急响应乡镇(街道)政府Ⅴ级应急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乡镇学校省级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指挥善后处理总结评估鉴测预警预测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过程信息传递网络直报应急运行程序、内容根据箭头内颜色代表事件等级:分红(Ⅰ)、橙(Ⅱ)、黄(Ⅲ)、蓝(Ⅳ)、青绿(Ⅴ)五个等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一、先期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要根据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 2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教育局(发生Ⅱ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可直接报县教育局,同时抄报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在 3 小时内负责上报县政府和教育部
事件进展情况,事发地(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分级响应根据《浙江县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响应:1、发生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市级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市级校园突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2、发生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县政府有关部门视情给予必要的支持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Ⅱ、Ⅰ级),由县政府负责启动本预案
必要时请求教育部给予指导、支持
三、组织指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通报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集相关专家组对事件进行研判,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发布有关预警信息;设立处置现场指挥部,派遣专家组赶赴现场,组织、协调、部署应急办量支援现场处置行动,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四、保障行动相关成员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给予资金、物资、信息、通信、医疗工作和治安保障